亲爱的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消防安全守则十条和消防知识安全常识十条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消防安全守则十条和消防知识安全常识十条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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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守则十条
法律分析:1、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及串岗。 2、不准在上班时开玩笑、看报、听音乐,干私活和睡觉。 3、不准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不准在机器运转时装卸皮带和进行其它危险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第二十六条 各级消防监督机构有下列职权:
一、依照本条例和政府有关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有关单位消除火险隐患;
三、审查各部门、各单位制订的有关消防安全的办法和枝术标准;
消防知识安全常识十条
1、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2、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3、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4、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5、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6、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7、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1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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