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很多人可能对多斯桑托斯是谁和文学作品有哪些呢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多斯桑托斯是谁和文学作品有哪些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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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斯桑托斯是谁

多斯·桑托斯
个人信息
姓名:GiovaniDosSantosRamírez
位置:前锋
出生地:蒙特雷(墨西哥)
生日:1989年5月11日
身高:174cm
体重:77kg
吉奥瓦尼·多斯·桑托斯·拉米雷斯
吉奥瓦尼是第二个来到巴萨的墨西哥球员,上一个是马尔克斯。他在18岁加入一线队。
吉奥瓦尼来自一个足球世家,他的父亲齐齐尼奥当年是蒙特雷的职业球员,他的哥哥霍纳坦曾于2002年来到巴萨学习。
巴萨各级梯队留下了吉奥瓦尼成功的足迹,从InfantilA(2002/03),CadetB(2003/04),CadetA(2004/05)到JuvenilA(2005/06),2006/07赛季他为巴萨B队效力。
2007/08赛季,多斯桑托斯迈出职业生涯决定性的一步,加入巴萨一线队。而在2006年7月28日,他已随一队在夏季热身中有所斩获,对丹麦奥尔胡斯队攻入处子球。
在国际赛场上,他代表墨西哥赢得2005年在秘鲁举行的U17世锦赛冠军,获得银球奖。2007年,他参加了U20世锦赛,墨西哥在1/4决赛中被阿根廷淘汰,但多斯桑托斯仍被评为铜球奖。
吉奥瓦尼有着强有力的双腿,善于在高速奔跑中表演盘带技巧。他不但有能力在边路制造威胁,也可以在前锋身后提供支持,他懂得在门前如何把握机会。
个人荣誉
墨西哥青年队
2005U17世锦赛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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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有哪些呢

文学作品有:《唐吉诃德》、《哈姆雷特》、《百年孤独》、《简·爱》、《三国演义》等。

1、《唐吉诃德》

《唐·吉诃德》(又译作《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等)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萨维德拉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出版的长篇反骑士小说。文学评论家称《唐·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2、《哈姆雷特(Hamlet)》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哈姆雷特》是威廉·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

3、《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4、《简·爱》

《简·爱》(JaneEyre)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简·爱》中简·爱的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

5、《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又称《三国志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与《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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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作品《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西语原名是什么 《马尔克斯文集》,西语怎么翻译

马尔克斯是GabrielGarcíaMárquez,哥伦比亚人
《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原文名称为:Elahogadomáshermosodelmundo
《马尔克斯文集》,ObrasdeGabrielGarcíaMárquez(最好写出作者全名,一是出版物对作者的尊重,二是因为叫Marquez的人很多)
寻根文学,直译Literaturadebusquedaderaiz,意译Literaturadeexploraciondelreconocimientodelatradicion
这几部书没见过西语版本
《西藏,系在皮绳上的魂》,Tibet,almaatadaenlacuerdadecuero
《女活佛》,Budavivofemenino
《没有油彩的画布》,Unlienzosincolor
《水绿色衣袖》,Mangadecoloraguaverde
《八戈的传说》,LaleyendadeB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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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名的各地的用法

一些华人的予名是单名(例如歌手王杰),自然也没有中间名。传统上东亚的中间名有几种类型,中国、朝鲜、越南及琉球汉名的其中一种中间名是辈字,有区别辈分的作用,又有排行用字,表示家中排行的次序,但多已不介意中间名的含意,而形成单字姓+双字名字。姓于古代有分氏,另外也可能因宗族的历史而产生复姓,即双字的姓。越南、琉球则有祧字,用作区别宗族。越南又有垫字,可区分性别。东亚姓名中也有一些没有特殊意义的中间名,是予名的头一个字。
西方国家东亚裔人士
很多外籍华人将他们的汉语名字(名)作为西式名字的中间名,并另取一个英文名作为第一予名,例如宋楚瑜(JamesChu-yuSoong)和关颖珊(MichelleWingshanKwan)。由汉语拉丁化而来的中间名通常把两个字组合成一个词,特别是来自粤语的姓名,例如李小龙(BruceLee)英文名的中间名——Junfan(振藩)。而较新的移民中也有人将汉语名作为第一予名,而另取英文名作为中间名,如周乐逸(LeyiCharlotteZhou)。
这种同时拥有英文名和汉语名的现象在新加坡、香港和台湾也很常见,只不过在某些地方(如香港)人们倾向于将音译的名字放在姓的后面,即名字的最后位。这样,BruceJunfanLee将变成BruceLeeJunfan。这种做法同东西方的命名习惯都保持了一致(姓与名的位置关系)。父母同时选定小孩的第一予名和中间名,而那些经常用作的名字同样也被经常用作中间名。由于传统因素或为了表达敬意,亲戚或其他父母崇拜的人的第一予名经常被用作孩子中间名。中间名的其他用途包括为孩子取一些不便于成为孩子的第一予名的名字,比如这个名字会成为孩子的社会负担。有时为了表示对于亲人的尊敬,姓氏也用于作为中间名。特别是在南美,用母亲的婚前姓作为中间名是很常见的。孩子的中间名有时候会是父母中一人的第一予名或中间名。在美国,给一个男婴取和他父亲一样的予名是很常见的,此时会以中间名区分他们。
一个叫做Mary的女人经常会被用她的中间名称呼(或被称为Marie),因为Mary这个名字实在太多人使用。在美国南方,有时会以“第一予名+中间名”的方式称呼亲近的人,如“MaryAnne”或“JohnMichael”。
中间名通常不会在日常生活中被使用。然而,有些中间名更为熟知的人可能会将他们的第一予名缩写成首字母。(例如F.ScottFitzgerald和W.SomersetMaugham)。有些人压根就不使用第一予名(例如PaulMcCartney,他的第一予名是James)。在少数情况下,一个人也许会拥有一个尽包含一个字母的中间名,而并不具体代表任何意义。(例如美国总统杜鲁门HarryS.Truman)这种习俗在阿米什人中较常见,他们通常使用母亲的婚前姓的首字母作为子女的唯一中间名。因而,SarahMiller的子女将会使用中间名。把中间名缩写成首字母的习俗在英国比较少见。
有多个中间名的例子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AlexandraMary(作为一名女王,她不需要姓)、J.R.R.托尔金J.R.R.Tolkien、乔治布殊GeorgeH.W.Bush和V.V.S.Laxman。英国上层社会传统上喜欢使用多个中间名,例如,威尔斯王子WilliamArthurPhilipLouis、亨利王子HenryCharlesAlbertDavid或安妮公主AnneElizabethAliceLouise。在某些极端例子,英国音乐家BrianEno的全名是BrianPeterGeorgeSt.JeanleBaptistedelaSalleEno,加拿大演员DonaldSutherland及ShirleyDouglas将他们的孩子命名为KieferWilliamFrederickDempseyGeorgeRufusSutherland。有时候,中间名可以是历史名人的名字,例如棒球投手CalMcLish的全名是CalvinCoolidgeJuliusCaesarTuskahomaMcLish。与英语国家不同,在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姓名中的最后一个单词不一定代表姓氏。例如,对于JuanPedroGómezMartínez而言,JuanPedro是予名,Gómez是父亲的姓,而Martínez是母亲的姓。阿根廷则是个例外,因为大多数阿根廷人在出生的时候身份就得到登记,且仅使用父亲的姓氏。
许多人拥有两个予名(例如JuanPedro或者MaríaClaudia),但通常只使用一个。对于第一予名是María的女子,她只使用第二予名的情况并不罕见,因为这个名字太过于常用。然而,其他的人通常是第一、第二予名同时作为整体使用,例如名字叫做JoséLuis、JuanCarlos等的人,更倾向于这么做,而不是只称作José或Juan。在一些不正式的场合下,人们也会使用一个包含了两个予名的词作为昵称,例如Marijose包含了MaríaJosé,而Juanjo包含了JuanJosé。
在这些国家,人们的名字由自己的予名和父姓(来自于祖父的姓氏)和母姓(来自于外祖父的姓氏)组成。来自父姓是主要的,但一般人们也同时使用两个姓氏,以便于区分父亲和儿子。(在美国,如果父亲和儿子第一予名相同,例如布什父子,区分他们确实比较困难。)例如,JuanCarlosPérezLarios和SusanaEstelaRíosDomínguez的孩子,名字可能会是JuanCarlosPérezRíos,而其中的Pérez尽管是那个“主要的”姓氏,却只在需要的情况下使用。这样的命名来到英语国家后可能会带来麻烦,特别是在信函或正式文件等场合。由于在英语国家人们只有一个姓氏,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单词就是姓,导致GabrielGarcíaMárquez(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被写成GabrielMarquez:一个他们无法分辨的名字。基于护照或类似的身份证明而写就的法律文件就存在着很多这样的问题。中东的阿拉伯人(特别是累范特地区)通常有两个中间名:他们父亲的予名,然后是他们祖父的予名。特别地,一些居住在西方国家的阿拉伯人或是阿拉伯裔祖先会持续这种做法。
一些阿拉伯人(特别是叙利亚人)习俗上将一个特殊的名字放在予名之前。然而这个特殊的名字并不是在完整名字的中间,而是一个前缀,但却和中间名是同样的功能。这种名字一般被视为一种祝福,并且经常是Mohammad(穆罕默德)这个名字。例如,一个人可能会被命名为MohammadHadi或MohammedBasheer,但Hadi和Basheer才是那个人通常报出的中间名。男性在天主教为主的社会中(比利时、法国、爱尔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波兰天主教会)有时会拥有一个本作为女性名的中间名,特别多的有Marie和Maria(这种情况著名的例子有ErichMariaRemarque、RainerMariaRilke)。在法国,最多的例子是使用复合名,比如Jean-Marie,或者少些的André-Marie;或者更加少见的,Marie被用作第三予名或者更靠后的名字。同样地,女性也常常包含男性名的复合名比如Marie-Pierre或Marie-Georges。
在巴西,中间名通常是母亲的婚前姓。
相反,拉美裔女性有时以男性名字José(若泽)作为中间名,这在信奉天主教的家庭中允为常见。因此,MaríaJosé(玛莉亚.若泽)是普通女性名字,而JoséMaría(若泽.玛莉亚)是普通男性名字,如参加PGA巡回赛的高尔夫球手JoséMaríaOlazábal。
这些社会使用中间名主要是由于文化因素,而非宗教因素。并没有教义要求使用中间名。
在很多英语国家,习俗上会给接受罗马教会洗礼的人一个“受洗名”,有的时候会被当作第二个中间名。这样的中间名不具有法律意义,除非被洗礼者通过法律方式确定这个名字。在丹麦和挪威,中间名一词常常用来指那些不作为姓的姓氏。例如,一个人可以以他的母亲的婚前名或者其他的近祖(比如祖父母)的姓作为中间名。虽然确实可以有数个中间名,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不过另一方面,对于多个予名的情况,这些予名却并不能被正式地作为中间名,而都是作为普通的予名(虽然——特别是在挪威——“中间名”(mellomnavn)在日常口语中也指在第一予名之后的普通予名)。
以CarlViggoMantheyLange为例,Carl和Viggo是名,Manthey是中间名而Lange是姓。除非使用全名,他的正确称呼是Lange,比如Lange先生,而不是MantheyLange先生等。
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瑞典。除第一个名字之外的名字在日常用语中作为中间名,但瑞典当局并不遵循此规律来处理姓名。由于一些人“以中间名而为人熟知”,在瑞典登记存档时总是要求人们高度准确地填写他们所有的予名,并标出其中哪一个才是称呼用名(“tilltalsnamn“)。有时人们也可以将中间名当作姓氏来日常使用。例如在“PerGottfridSvartholmWarg这个名字里,“Per”和“Gottfrid”都是予名,而只有“Gottfrid才是称呼用名,并非“Per”,此外,“Svartholm”是中间名而“Warg”则为姓氏,不过在实际使用时,“Svartholm”则充当姓氏。由于现今的瑞典语使用者极少互相称呼“某先生/女士”,用“SvartholmWarg先生”,“Svarholm先生”还是“Warg先生”来称呼别人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在芬兰,公民可能有三个名字,首个是出生登记的前名。在婚姻的后,旧姓可能用作中间名,会以一个引号连接姓氏。在菲律宾,中间名仅仅是指母亲的婚前姓。例如,对于名为JuanMiguelBatumbakaldelaCruz的人而言,其中的“Batumbakal”即为母亲的婚前姓,也是他的中间名。与此同时,“中间名”这一词很少用于指他们的其他部分的名字。
在泰国,中间名并不常见。泰国人通常为孩子取一个很长的、有着美好含义的第一予名。另外,很多泰国的孩子也有个包含一个或两个音节的昵称。泰国人平时称昵称;而对于公众人物(比如政客和演员)通常称第一予名。他们的姓氏在日常生活中很少用到。拉杰普特人用Singh(狮子)甚至Kumar(孩子)作为中间名。
Sikh男子,因为宗教的原因应该是叫Singh作为他们的姓氏,有时反而把Singh作为中间名,如MudhsudenSinghPanesar,更好地称为MontyPanesar。Sikh妇女,因为类似的原因,通常采取的姓Kaur,反而会把它作为一个中间的名字;一个明显的例子是ParminderKaurNagra。
在南印度,首字母是频繁地分配到每一个特定的家庭成员的姓氏,通常是除了姓氏。它是由父系家族的每个成员组成。例如,YeduguriSandintiRajasekharaReddy可以分解成Yeduguri,(theSurname);Sandinti,(theFamilyname);Rajasekhara,(theFirstname)andReddy,(theMiddlename)。
在印度古吉拉特邦和马哈拉施特拉邦的一些州
在美国和马哈拉施特拉在印度古吉拉特邦,中间的名字是父亲或丈夫的名字,但有些人,比如桑杰里拉班萨里,使用他们的母亲的姓作为中间名。
在巴基斯坦,一些部落,Khan是作为一个共同的名字,其次是他们部落的名称作为自己的姓。例如,KhushalKhanKhattak,ZafarullahKhanJamali,FerozKhanNoon.在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的文化中人名并不含中间名。他们的名字由三部分组成:予名、父名(ru:Отчество)和姓。最为正式的称呼一个人的方式是通过他的第一予名和父名,而不是他的姓氏。无论是在俄罗斯帝国(比如,AdamJohannvonKrusenstern在俄国被称作IvanFyodorovichKruzenshtern)还是在苏联(不过也有例外),这样的称呼方式都加强了人的血统概念。不过由于父名常常被省略为首字母(比如VladimirV.Putin),所以有时会被混淆,或被当作中间名。
根据风俗,任何第一予名都可以搭配任何的父名。儿子的名字接在父亲的名字后面也被允许,而且很常见,比如SergeySergeyevichIvanov这样的名字。虽然没有规定,但是不成文的习俗要求避免给孩子取一个接近于他的姓氏的名字,所以SergeyIvanovichSergeyev就并不是一个常见的名字(予名和姓氏接近、父名和姓氏罕见),有些奇怪。
私生,领养,因父母分居而离开父亲等情况有时会导致非常规的父名。如果未婚母亲没有在孩子出生证明上标明孩子父亲名字,那么她会被要求提供或者随意取一个男性的予名,用来作为孩子合法的父名。合法领养的孩子有时需要正式改掉原父名,或者偶尔在非正式场合使用并不合法的父名,也可与合法父名交替使用。成年人可以在保留予名和姓氏的条件下合法更改他们的父名,这种情况经常用来表达对继父的尊敬,或者疏远与未尽责或不被喜爱的亲生父亲的关系。也有其他的原因,比如原父名听上去很古怪;个人为了在与某种族或文化建立连系的时候避免被歧视,而摒除自己在姓名上显而易见的特征;与并无归属感的文化切断连系。为了便利,外语的父名也可以本土化,无论是以合法的方式还是以非正式的方式(比如Andrewvich变为Andreyevish,或者Andriyivich变为Andreyev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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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现代古典乐中有哪些代表作呢

音乐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悲惨世界》、钟楼怪人好像是巴黎圣母院的吧,很多都有点忘记了,有一些重金属古典,摇滚古典、爵士古典,总之,在现代音乐加入古典元素,又潮又炫又低调,听觉上的冲击还是很刺激的,可见古典的生命力是多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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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丘吉尔,玛丽·麦卡利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英文名字

丘吉尔:Churchill
玛丽·麦卡利斯:MaryMcaleese
加西亚·马尔克斯:GarcíaMárquez,哥伦比亚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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